推广 热搜: 佛珠  香道  菩提子佛珠  _佛教用品  南京佛事展  佛教文化  苏州佛事展  红木家具  佛教用品  倡导科学放生护生 

大型佛教纪录片《禅境宜春》首映式在京举行

   2014-09-18 239
核心提示: 9月16日上午,由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、中央新影集团联合出品的纪录片电影《禅境宜春》首映发布会在北京中央新影集团举行。宜春
  9月16日上午,由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、中央新影集团联合出品的纪录片电影《禅境宜春》首映发布会在北京中央新影集团举行。宜春市委书记邓保生,市人大主任任桃英,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舒建勋,宜春市副市长皮德艳,市政协副主席幸志强,市民族宗教局局长杨旭,中央电视台副台长高峰、中央新影制作中心副总裁赵捷,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怀善法师、台湾佛光山人间电视台总经理觉念法师,宜春市文新局、旅游局,以及在京新闻媒体记者近五十多人出席了首映发布会。


 
  《禅境宜春》将于2014年9月19日22点50在中央电视台10套播出。《禅境宜春》是我国第一部以禅为主题的纪录电影,台湾佛光山开山宗长星云大师为本片题写片名。该片拍摄历时一年,主要拍摄地集中在江西宜春。
 
  发布会由皮德艳副市长主持,邓保生书记代表宜春市委、市政府向前来参加发布会的媒体记者表示欢迎和感谢。他介绍了生态名城宜春的自然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,尤其是对宜春的佛教文化遗产--禅宗道场与祖庭做了概要的文化解读。高峰副台长代表新影集团就《禅境宜春》纪录片的拍摄,以及宜春深厚的禅宗文化内涵做了精彩的发言。怀善法师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宜春作为禅宗重要的祖庭道场,应该得到更多信众的了解和认识。他说,从禅宗祖师达摩在华弘传佛法,到一花五叶,成就禅宗的民族化、中国化特色,其历代的先贤大德都与宜春的祖庭道场有深厚的法源血脉,《禅境宜春》纪录片其实就是对这一段禅宗历史文化的追述与生动再现。
 
  任桃英主任在发布会上对宜春的佛教历史与禅宗祖庭,禅师大德做了生动精彩的解说,并就大型佛教纪录片电影《禅境宜春》的选题拍摄接受了新闻媒体的采访。
 
  她说,“曲径通幽处,禅房花木深。”这是著名唐诗《破山寺后禅院》里的一句,描述了幽静山林中的寺庙景色,重山深处,草木幽深,是对中国寺庙意境的写照。大凡寺庙,多掩映在深山古木之中。宜春自古多奇山,“山明水秀,土沃泉甘,其气如春,四季宜人”,为历代高僧所青睐,从靖安宝峰、奉新百丈,到高安大愚、瑞相院、上高九峰,再到宜丰黄檗、洞山,袁州仰山、慈化……崇山峻岭之间分布了20多座禅宗著名道场,构成了宜春绵延五百里的禅宗祖庭长廊。被誉为“禅宗圣地”的宜春,既是禅宗马祖兴丛林、百丈立清规的起源处,也是禅宗“一花五叶”中的三宗发祥地,禅宗文化源远流长,经过历史的积淀,已经深深扎根于宜春这方土地,处处充满禅意、人人都有禅心。
 
  任主任回忆说,2011年,临济宗第48代传人、台湾佛光山开山宗长星云大师千里迢迢来到宜春寻根问祖时,就题写了“禅都宜春”四个大字,并说:“全中国有资格称为禅都的,只有宜春。”
 
  她指出,与许多都市充斥的匆忙、浮躁相比,宜春的宁静让人感觉更舒适、更有幸福感,也更具亲和力与吸引力。宜春是中国禅宗史上丛林肇始、清规草创、三宗溯源、五家传灯之地,是此次纪录片拍摄地点的最佳选择。不仅能从这片容纳万千气象的土地之上追溯禅宗的历史与发展,还能从当地人们的生活中发现禅宗思想的精髓,给人以心灵的启迪。同时,千百年来,宜春保留了许多淳朴的民风和民俗,中秋拜月、火龙追月、放荷花灯、放孔明灯等,都留下了深深地禅宗烙印,是表现禅宗思想的极佳载体,也给宜春平添了一分淡淡的诗意,让我们深深体会到禅宗给人们的生活与思想带来的影响。
 
  据了解,此次拍摄,摄制组兵分两路,耗时四个月拜访了宜春的袁州、靖安、上高、高安、铜鼓、樟树、丰城、奉新、宜丰、万载等地的各大寺庙,制作团队与僧人同吃同住,晨钟暮鼓,用最真诚的态度呈现最真实最纯粹的禅宗生活。片子从山、泉、月、茶、画五个极具代表性又与禅宗文化息息相关的事物把禅与生活相结合,讲述这片禅宗土地上的人们的故事:独自修行的悟达师傅、弘扬农禅的本耆师傅、寄情山水的隐士、深居山林的小沙弥们……
 
  此外,影片还讲述了很多禅宗公案故事,并首次运用水墨剪影的创新手法来进行故事的演绎,每个故事都切入人们的生活,融入宜春的地方文化、美丽风景,是在影片视觉表达上一次大胆的创新。
 
  大美的风光,简单的生活,虔诚的信仰,什么是禅?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。通过《禅境宜春》,你将看到更加清晰的答案。
 
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
 
更多>同类资讯
推荐图文
推荐资讯
点击排行
网站首页  |  公众号 和 小程序  |  联系方式  |  关于我们  |  广告服务  |  使用协议  |  版权隐私  |  网站地图  |  排名推广  |  积分换礼  |  RSS订阅  |  违规举报  |  闽ICP备2000355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