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股份协议
素食餐厅合作股份协议书
甲方:韶关市慧慈素食文化产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甲方)
乙方: (以下简称乙方)
根据自觉自愿、互惠互利的原則,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,理性沟通,在精诚合作的基础上,理念一致达成共识,就共同合作开办素食餐厅,签立以下协议:
一、乙方所投资的对象为:“韶关市慧慈素食文化产业有限公司”旗下的韶关多吃素餐饮有限公司,经营范围为:素食餐饮服务和素食材料、产品销售。
二、‘多吃素’(商标)是韶关市慧慈素食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打造的一个素食品牌,韶关市多吃素餐饮有限公司是甲方的控股子公司,注册资金200万,现向社会以股权众筹的方式融资98万(占49%股权),用于开办韶关大型素食文化主题餐厅(旗舰店)。
三、公司性质:股份制
四、合作投资本专案的每股资金为 贰万元 人民币,最少投资额为一股起。
五、乙方的出资方式为现金,投资款额为 整 ,折合股份为 股,占公司 %股权。
六、双方约定
1、乙方投资本项目须先瞭解甲方的经营理念,充分理解并认同后再确认签字。
2、乙方投资本专案只享有财务监督权和收益分配权,对专案经营、业务和管理有知晓和建议权,但不参与企业运营、管理和决策。
3、以互信、平等为原则,聘请专业人才做专业的事情(如厨师、财务、采购、店长等),以保证质量和高效率。
4、甲方项目经营财务报表每月统计后公布在官方网站(http://www.hcsscy.com),乙方凭藉身份鉴权登陆调阅与审核监督,或其他便利通报方式,以保证财务的透明、合法和简单化。
5、投资风险:任何投资都有一定的风险,投资素食也是一样,关键在于值与不值。秉着真诚合作,风险同担的原则,保持平常心态,开一家素食馆相当于建一座放生池,推广素食,功在当代,利在千秋。亏本:就当是为餐桌放生护生积功累德,为民众健康和环保事业做贡献,为德行教育做一件好事;保本就等于增值。
6、收益分配:按先回本后分红的原则,收回本金后,在按季度分红。公司将预留净利润的10%作为后续发展和亏损填补的备用金,净利润的90%在用于股东按股分红。
7、股权转让:公司规定3年内不得退股,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部股东通过,股东享有优先权。
8、甲方将公开本项目的经营理念及运营方式,欢迎社会各界及其它行业借鉴采用。
七、公司还在不断优化和修正当中,上述条款如有修改,以新的为准,甲方会在网上公布或另行通知,乙方如果不同意可退股,甲方将按退股条件退回乙方投入的全额股金。
八,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,均遵照双方认同并确认的理念进行协商。若不能解決的,双方均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。
九、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持一份,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